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“代建制”的解析 |
作者:逄宗展 |
来源:互联网 |
点击量: |
发布时间:2009-1-19 16:28:55 |
容包括可行性研究、招标代理、造价咨询、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、施工的管理等方面。在法律责任方面的区别。从目前的法律关系上讲,对规定的某些工程项目(如国家投资项目、影响人民财产安全的项目)施工阶段的监理是强制的,其法律责任也是明确的;而工程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,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合同中约定,明确责任,因此两者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是不同的。
作者: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逄宗展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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